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讨债的时候如何申请支付令?

讨债的时候如何申请支付令?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二、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选择起诉。
  
  (一)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三)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四)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可向法院请求支付令。相信债务人赖着不还钱甚至是不承认欠款事实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将是很让人头疼的问题。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拒不还债的情形时,一方面要避免有过激的讨债行为,另一方面要着手收集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债,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其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证据不充足,将很有可能败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公司辞退有什么程序?
      被公司辞退有什么程序?被公司辞退,首先要明确原因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还是员工违反了合同或公司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员工工......


·旷工被单位开除有补偿吗?
      旷工被单位开除有补偿吗?旷工被单位开除没有补偿,对员工旷工的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第二十五条不属于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规定,应当理解......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


·批捕以后能取保候审吗
      判刑以后不能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一般是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可以申请的,也就是案件没有办理完结前申请的。只有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人伤医疗费交强险赔偿全赔吗
      人伤医疗费交强险赔偿全赔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不管是任何一种交通工具,其运营部门对职工都有着相应的道路安全管理措施。除了您比较习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外,铁路运营的安全也是需要......


·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是多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之前,先行交付给建设单位的,用来保证施工质......


·机动车交强险医疗费如何赔偿?
      机动车交强险医疗费如何赔偿?一、机动车交强险医疗费如何赔偿?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
      现如今,虽然科技在不停地发展,但是劳动人民也是不必可少的角色,所以,在工作时受伤也是屡见不鲜的一个现象,工伤认定就是一个让许多人头疼的事情,......


·过高比例违约金可以降低吗?
      过高比例违约金可以降低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