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二、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情况的不同,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不足2周岁的孩子怎么判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也就是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母亲,身患传染性疾病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除外。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怎么判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考虑之前的抚养关系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考虑十周岁以上孩子意见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可以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结合法律条文的规定,如果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来分配孩子的最终抚养权,而且另一方也要缴纳赡养费来抚养孩子,或者是交由双方进行轮流抚养,如果双方都不要抚养权的话,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益性岗位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益性岗位可以随时辞职吗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醉驾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显著轻微”也会看具体后果的程度。对于醉驾型危险......


·没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赔偿金吗?
      没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赔偿金吗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


·侵权责任法无过错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情况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


·银行不良贷款还款顺序是什么?
      银行不良贷款还款顺序是什么一、银行不良贷款还款顺序是什么在实务中,银行对不良贷款的收回,大多数采取先收本金,后收利息。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


·长沙二手房交易税费有以下:
      长沙二手房交易税费有以下:一、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二、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取得谅解书不是判处缓刑的必备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三)公司股......


·关于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一、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一般应该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