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高利贷犯法怎么判?

高利贷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对于我们来说,放高利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因为我国法律对于高利贷这方面的监管不是很严格,所以就产生了很多私人放高利贷,违法催收的现象。小到经济损失,大到人命关天,这种借贷行为造成了类似社会问题的高发。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高利贷犯法怎么判?
  一、私人放高利贷是否违法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私人放高利贷触犯了刑法,还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
  二、私人放高利贷会涉及哪些犯罪
  私人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放高利贷的人多数为私人发放,因为这样可以免去很多麻烦,对于催收、追债等自由度更高,造成的社会问题就会更加严重。如果双方因为借高利贷而发生纠纷,法律只管本金部分,高额的利息是不归法院决定的。关于“高利贷犯法怎么判?”这个问题,其实还是有刑法在其中作为一个保护,无论是借出方还是借款方,都要在成交之前考虑清楚风险,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


·委托律师什么时候立案离婚
      委托律师一般一个星期内可以立案离婚。离婚案件的立案不代表要开庭审理,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开庭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效率,若送达不到给......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


·定期待遇调整的对象包括哪几类人?
      定期待遇调整的对象包括哪几类人?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17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017......


·职工上班期间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扭伤脚算不算工伤?一、职工上班期间扭伤脚算不算工伤?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


·商标侵权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商标侵权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


·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解除了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还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完成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


·婚姻无效上诉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当中的无效婚姻,也仅仅是针对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规定。但是在无效婚姻当中,也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甚至是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


·出租车主要责任误工费怎么计算?
      出租车主要责任误工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按受害人的收入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我国股权投资如何退出?
      我国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所谓的退出股权投资,就是指投资者在所投资的企业相对成熟之后,将手中的资本投入市场销售以获得盈利的方法。那么我国股权投......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