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本人签了续约单是否为之前劳动合同的延续?

在我国本人签了续约单是否为之前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是对原合同延续效力的确认行为,与公司签订则视为续签了劳动合同或延续了原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续签确认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签了它则不用另行责任签合了。
   二、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6、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关于续签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与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单位不续订,无论通知与否,都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已经和当事人签订了续约单,其实就代表着劳动合同的续签。而且有些公司在当初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在结尾就明确的标注清楚了如果到期以后双方没有什么争议的话,也代表着劳动合同的自动延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


·一、夫妻婚前的财产应归谁所有?
      一、夫妻婚前的财产应归谁所有?夫妻婚前的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就归各自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


·一、赡养费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赡养费可以作为遗产吗?可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


·离婚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就可以协商的离婚吗?
      离婚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就可以协商的离婚吗?是可以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


·民间借贷撤诉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可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撤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方法?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有960万平方米,可以说得上地大物博,虽然如此,可是,许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配置,资源浪费,于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颁布......


·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提前通知卖方,或者是买方自己即将要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一些具体事项作出......


·合同中出现前后矛盾应该怎么办
      合同中出现前后矛盾应该怎么办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


·合同撤销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许多合同在签订之后,由于种种自身或者不可抗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想要撤销合同。然而,......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