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贪污罪的主观内容是怎样要求的

一、贪污罪的主观内容是怎样要求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二、贪污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所谓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所谓侵吞、窃取、骗取,侵吞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骗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除了侵吞、窃取、骗取之外的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
  
  (5)间接贪污。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
  
  所谓公共财物,是指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您知道属于故意,但并不了解这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结合上文的介绍之后,我们清楚的知道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属于直接故意。因此,要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的话,那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
      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二、逃税......


·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到之后不存在自首的情节的话,也可以认罪的,只要当时的认罪态度比较好的话,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会考......


·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追讨欠债
      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追讨欠债?对于遭遇了债务人拒不还钱的债权人来说,这是他们极为关注的问题。债权人在索要恶意欠款时,通过诉讼途径讨债,能够最大程度......


·剧本版权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
      剧本版权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对于喜欢影视作品的人来说,好的作品是十分难得的,目前我国的影视行业发展到了一个鼎盛时期,各种作品层出不穷,同样抄......


·故意伤人怎样判刑?赔偿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这恰好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因此对故意伤人的行为,需要按......


·主动还钱是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主动还钱是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


·首套房认定标准有什么内容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有什么内容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


·一、醉驾检察院笔录认罪有什么重要性吗?
      一、醉驾检察院笔录认罪有什么重要性吗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在我国哪些行政处罚可以要求听证?
      在我国哪些行政处罚可以要求听证?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


·一、导致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
      一、导致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处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一、车祸无人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承担?
      一、车祸无人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承担?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