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鉴定可以拘留吗?时间和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项断案判案时必须做的程序。那么,司法鉴定可以拘留吗?理论上办案机关是具备对嫌疑人进行拘留这一权利的,他们可以通过对情况的判断来自主决定对嫌疑人应该采取的措施的程度轻重。本站我们整理出了一些司法鉴定的情况。
  
  
  
  
  一、司法鉴定可以拘留吗
  
  这由办案机关根据情况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如果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一般是先行拘留,如果是非现行犯(事后犯案)可以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也不排除立即将其抓获归案的可能。
  
  1、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如果你不同意调解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本法做出处罚。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害人还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题解不成的,可以在公安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进行拘留。
  
  (四)对于可能逃跑、自杀或者有新的犯罪可能的,要先行拘留。
  
  2、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案件 ,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
  
  二、司法鉴定的时间和程序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
  
  一般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或病情稳定后。
  
  程序:
  
  1、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情况而定。
  
  2、人损: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及过错索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鉴定,也可以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般是在法院立案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但如果是诉前自己申请鉴定,只能通律师事务所委托相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鉴定。
  
  可以,办案机关具备相关的拘留权利。司法鉴定包括伤残情况鉴定,根据伤情的大小来决定对于施害方的惩处结果。如果有对结果不满意的朋友也可以上诉,但这一过程方面最好还是要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如本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原因
      竞业限制条款是很多公司都会让劳动者签署的东西,以确保公司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但有时候就算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此条款也会有无效的时候。那么导致......


·特许经营权年限是多少
      特许经营权年限是多少说到特许经营权,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特许经营权的时间年限,并不是说你获得了特许经营权就可以无限的使用的。那么,特许经营权年......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任何阶段吗?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任何阶段吗?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任何阶段,《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月薪制是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


·房屋卖买合同有效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卖买合同有效认定是怎么规定的?1、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


·刑事诉讼过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一、刑事诉讼过程中哪些人需要回避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公司可以无偿转让股权吗
      可以。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纳税人及扣缴义务......


·2023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都随处可见,不仅方便了人们,同时也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同时也出现了相关......


·股票抵押贷款申请的资料?
      股票抵押贷款申请的资料有哪些一、股票抵押贷款申请的资料有哪些应该有以下的申请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中国人民......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