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后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工伤鉴定

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后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工伤鉴定。对于右胳膊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我国有关工伤鉴定标准一些规定。不懂自己工伤情况的人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参考一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2017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从以上标准中可以看出只有行为能力严重受限的情况下才能算是一二级伤残。一般的小伤害只能是十级伤残。确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利于员工更好的申请工伤赔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回购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借款协议合同范本
      借款协议合同范本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保证人:身份证件号码:抵押人姓名:身份证号......


·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


·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规定是怎样的?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是三年。《民法典》(2021.01.01生效)对遗嘱纠纷的处理年限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


·无效抵押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无效抵押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


·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哪些?一、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哪些《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否主张双倍工资?
      一、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否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行政处罚能消除吗?
      行政处罚能消除吗?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提问了关于行政处罚能消除吗?这个问题是想问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会不会消除吧,我们也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法律规......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


·一、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些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些什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