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与普通的协议书标准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写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2、正文要写明想进行约定的婚前、婚后财产的范围、名称、数量、种类等,并对上述财产的归属及使用作出约定。同时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处分产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后,在落款处,男女双方需签字认可,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
  
  实践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先空着,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的面前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标准的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需要的标准格式。下面,为您提供一份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文,希望可以给您提供到一点帮助。
  
  三、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并进行公证:
  
  第一条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第二条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第三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务人有让债权人知道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债务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法院判定本协议另一方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该债权转给偿还方。
  
  第五条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为该方自己所有。
  
  第六条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七条本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以备不时之需。实践中,公证机构还会根据每对夫妻公证的具体财产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公证书书写格式。所以您不要对夫妻财产公证产生抵触心里,也不要认为这是对婚姻不认可的表现。这只是更多具有忧患意识的人对自己留的一条退路而已,应该得到您的尊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房。很多买房人都在问延期交房是双倍赔偿吗?这毕竟关系到买房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我们在......


·谁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
      谁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一、谁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当然具体可以申请的人员回避的话,包括......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那些?
      在我国的国家机关的国家机关人员的职责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会有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会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这......


·民警笔录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拒绝签字
      民警笔录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拒绝签字一、民警笔录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拒绝签字?派出所做笔录可以拒绝签字,但是不一定能够......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从《婚姻法》中的规定来看,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同时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而要是有一方不满足的话则就会导致婚姻无效。此时可以向法院申......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


·一、房产证应该由谁办理?
      一、房产证应该由谁办理?开放商才能办?这个说法是不一定的,那也就是说,新房房产证不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理,因为购房者才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


·故意伤害的追诉期是什么
      故意伤害的追诉期是什么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


·被侵害生命健康权误工费是什么?
      被侵害生命健康权误工费是什么?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或者死......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现在有些人买房之后并没有入住也没有出租导致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理所当然的我们会认为既然房屋无人入住那么应该不需要......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费用约300元人民币。时间3天左右。自刊登之日起45天后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地税主要检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