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股东与股东的诉讼。
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对此类诉讼,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尚不够明确和全面,只是在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在《公司法》中,我们没有发现“公司一方股东对另一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股东与公司的诉讼。
此类诉讼应当说在股东诉讼中较为普遍,其又分成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涉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或无效的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二种情况为涉及股东知情权的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种情况为涉及公司股权收购的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当然第三种情况也可能涉及到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三)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此类诉讼主要是针对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和善管义务而提起的,诉讼中涉及到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它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股东因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直接侵害其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第二种情况应属于股东代位诉讼或代表诉讼的范畴,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等情况下,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另《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规定也是股东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法律依据。
(四)股东与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外第三方当事人的诉讼。
此类诉讼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人、侵权行为人而采取的诉讼,也属于股东代位诉讼或代表诉讼的范畴,主要法律依据也是《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内容。因为按该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不仅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之外的任意第三人,即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人,在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情形下,都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这种宽泛的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作用。另外,在此类诉讼中,考虑到公司的特殊地位和诉讼结果对公司利益的影响,股东在提起诉讼时,应当将公司列为诉讼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比如公司长达五年的时间都不向股东分红,或者涉及到其他财产利益的事项侵犯了股东的权益。再有就是,其实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的某些比较复杂的情况,通过协商根本没有办法解决的话,有相关证据的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不过公司的正常运转还是要依靠各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和谐配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一、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量刑机关就是属于可以判刑的机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哪些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哪些风险一、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什么风险企业雇佣“讨债公司”进行商账催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以下法律风险:1、不合规风险。......
·家暴家庭纠纷轻伤怎么处理
家暴家庭纠纷轻伤怎么处理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来说可谓是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以报警处理此问题,以减轻自己受到伤害的程度。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
·编外用工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是什么?
编外用工的工资福利政策,以当地具体实施政策为准,各地存在差异,具体的工资福利政策等可以咨询用工部门了解。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政策内容:1、被......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以贷款形式出现的非法集资是我们比较熟悉和常见的,为了保证能够让受害者更加坚信其具有“合法性”,通常都会诱骗某些让受害者信服的人作为借贷合同的......
·取保候审快到期了又被批捕会判刑吗?
一、取保候审快到期了又被批捕会判刑吗?一般会判刑,但批捕后如果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可以释放处理,对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
·故意伤害未成年孩子怎么判?
故意伤害未成年孩子怎么判?一、故意伤害未成年孩子怎么判?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
·抢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离婚起诉费用怎么承担?
离婚起诉费用怎么承担?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