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纠中规定产品缺陷有哪些情况?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很容易购买到有问题的产品。这些问题有些事先并不知情,在使用的时候才被损害了才发现产品有问题。有一部分产品是其本身就存在缺陷的从而导致使用过程中产生问题,这时候卖家与消费者就会产生纠纷,也就是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纠,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情况?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对各种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而应承担责任所应具备条件的高度概括。合理的责任构成要件的确定与运用,不仅使归责具有明确的尺度和可行的办法,而且有助于司法审判人员在正确地理解并运用归责原则的基本价值和内涵的基础上,公平、合理的处理缺陷产品侵权案件。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出发,我们主张应以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存在为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必要条件。产品存在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缺陷,生产缺陷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或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产品达不到产品规格要求,也即“不符合标准”。2、设计缺陷,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3、经营缺陷,指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危险。如没有适当的警示说明,运输者、销售者对产品缺陷有责任的,也属经营缺陷。比如说如果药品生产厂家不按规定要求规范制作药品说明书,为了不影响药品销路而故意删除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说明,尽管该药品质量合格,仍属有"缺陷"之产品。仍应负产品侵权法律责任。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如果产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后果,就不发生产品缺陷责任问题。换句话说,产品缺陷责任的发生依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根据。这种损害既包括对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人身的损害。受害人既可以是产品的购买人,也可能是产品的使用人,或者是既非购买人又非使用人的第三人。
  三、损害后果与产品缺陷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于产品的缺陷所致,而不是由于他人把产品作为实施侵权的工具造成的。产品缺陷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表现为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是表现为某种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因而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害是产品缺陷在事实上的结果,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告成立,而不必证明该缺陷是其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或直接原因。产品的缺陷会产生多种危害,对商家对消费者都有损害。生产销售有缺陷的商品不仅会引发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纠,还会产生许多对厂家和店家负面影响,对消费也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所以一种新的产品从设计到生产都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监控,将每个细节都控制好,防止这些问题乘虚而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有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一: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理解?
      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需要您具有清楚的认知。以防因为错过事件而导致严重后果,那么,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一: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理解?很复杂吗......


·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的,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


·一、认定醉驾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认定醉驾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认定醉驾的构成条件主要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一般期权合约要素是什么?
      一般期权合约要素是什么?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关于经济利益的问题,这也是在生活中遇到的比较常见的问题,涉及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要及时......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一、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有一定的时间差,从纸张、墨迹等细小部分的区别可以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


·建筑工程信息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信息管理制度有哪些?建筑工程信息管理作用有哪些?一、信息管理制度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为了保......


·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一、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方法?一、建筑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式......


·在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国家也更加注重对公民名誉权的保
      在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国家也更加注重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被他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也对这种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