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纠中规定产品缺陷有哪些情况?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很容易购买到有问题的产品。这些问题有些事先并不知情,在使用的时候才被损害了才发现产品有问题。有一部分产品是其本身就存在缺陷的从而导致使用过程中产生问题,这时候卖家与消费者就会产生纠纷,也就是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纠,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情况?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对各种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而应承担责任所应具备条件的高度概括。合理的责任构成要件的确定与运用,不仅使归责具有明确的尺度和可行的办法,而且有助于司法审判人员在正确地理解并运用归责原则的基本价值和内涵的基础上,公平、合理的处理缺陷产品侵权案件。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出发,我们主张应以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存在为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必要条件。产品存在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缺陷,生产缺陷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或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产品达不到产品规格要求,也即“不符合标准”。2、设计缺陷,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3、经营缺陷,指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危险。如没有适当的警示说明,运输者、销售者对产品缺陷有责任的,也属经营缺陷。比如说如果药品生产厂家不按规定要求规范制作药品说明书,为了不影响药品销路而故意删除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说明,尽管该药品质量合格,仍属有"缺陷"之产品。仍应负产品侵权法律责任。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如果产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后果,就不发生产品缺陷责任问题。换句话说,产品缺陷责任的发生依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根据。这种损害既包括对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人身的损害。受害人既可以是产品的购买人,也可能是产品的使用人,或者是既非购买人又非使用人的第三人。
  三、损害后果与产品缺陷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于产品的缺陷所致,而不是由于他人把产品作为实施侵权的工具造成的。产品缺陷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表现为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是表现为某种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因而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害是产品缺陷在事实上的结果,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告成立,而不必证明该缺陷是其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或直接原因。产品的缺陷会产生多种危害,对商家对消费者都有损害。生产销售有缺陷的商品不仅会引发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纠,还会产生许多对厂家和店家负面影响,对消费也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所以一种新的产品从设计到生产都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监控,将每个细节都控制好,防止这些问题乘虚而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


·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


·债务纠纷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债务纠纷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当事人应知道债务纠纷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有时候
      有时候,我们在上下班的途中或者是工作期间,因为运气不好,而遭遇了交通事故,还因此而受伤了,那么这种工伤,我们应该如何去索要赔偿呢?工伤交通事......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找其继承人索要。债务人死亡后去法院起诉怎样确定被告(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权利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权利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


·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


·哺乳期员工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
      女职工在生产完之后还会有一个哺乳期,而法律中也规定单位需要给予哺乳假才行。不过,很有可能在哺乳期内出现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那此时哺乳期员工合......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谁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有人对此进行赔偿,那对受害人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找谁赔?发生交通事故后会产生赔偿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注意,那交通事故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