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险公司几年不给上划痕险,什么是划痕险?

一、划痕险的年限规定
  目前我们国内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划痕险是只保3年,20万以上的中高级车保5年,基本上超过5年的车很少有保险公司保这项内容。
   二、什么是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划痕险一般可以保障汽车本身由于受到尖锐物体的剐蹭造成的车漆破坏,比如小刀、石子、钥匙等等。但要提醒车主注意的是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造成的损失如车辆碰撞、剐蹭到固定物体等情况,就不属于划痕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了,而属于车损险范畴。划痕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种,是不可以进行单独投保的。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
  冠以划痕险如何理赔的问题,车主们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就是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所以一般在众多险种里划痕险都是出于肯本经验的状态,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才会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 2000元、5000元。车主们还要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5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保险合同就会自动终止。此外,不少保险公司都对划痕险设置了免赔额,免赔率在15%到20%不等。
  注意事项:车辆划痕险所适用的车辆是私家自用车,不适用于营业性用车;当爱车出现划痕时,我们必须保证爱车没有刮擦和碰撞的痕迹,当车辆出现了碰撞和刮擦痕迹时就不能利用车辆划痕险来进行理赔。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划痕险设置有上限,当理赔额达到上限时,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另外通常保险公司还设有一定限度的免赔额。
  其实对于不同的车辆来说划痕险的不能投保的年限是不一样的,对于一般的普通车辆来说,如果车辆购买在三年以上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便不会给车主购买划痕险,但是如果是豪华车辆的话,一般来说在经过5年之后便不能够再购买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工地上受伤八级级能赔多少钱
      看具体情况定。各地不同,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国家规定的11个月个人工资,其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都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制定。《工......


·女方要求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法律会根据孩子的成长、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确定由夫妻双方中的哪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此时,另一方则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然......


·附随义务特点主要有哪些?
      一、附随义务特点主要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以下特征:(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的常见,几乎现在每一件事情都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就比如我们去手机店购买......


·一、北京醉驾律师辩护有用吗?
      一、北京醉驾律师辩护有用吗?一般情况下没有用。对于醉驾的行为,不需要找律师进行处理,但醉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涉嫌诈骗罪需要请律师吗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除开不满足立案的形式要件外,必须登记立案,发给当事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么您知道这个民事案......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吗?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


·加班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加班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