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产品质量一直以来都是人们非常看重的,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购买产品肯定是需要安全质量好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其物尽其用。但是实际上确实有很多产品因为安全问题导致了一些严重的事故,那么。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在实践中,是适用《民法通则》一年的规定,还是适用《产品质量法》两年的规定?这需要从法律冲突解决办法来解决。从侵权的角度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产品质量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是法律冲突适用的基本原则。从两部法律颁布的时间上看,《民法通则》颁布于1986年,《产品质量法》颁布于1993年,《产品质量法》是新法,《民法通则》是旧法,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原则,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也应为2年,而不应适用一年的规定。故:
  二、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1、时效(1)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2)赔偿请求权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这个诉讼时效是要分具体情况来进行讨论的。比如说,如果商家他出售一些质量存在问题的商品,但是没有声明的话,他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儿,如果是因为产品有缺陷而导致他人伤害的话,诉讼时效是两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吗?一、没有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吗?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商标注册续展转让流程是什么?
      商标注册续展转让流程是什么?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害和后果媒体也曾经多次报道,但在现实中,有些驾驶人还有侥幸和麻痹心理,特别是摩托......


·一、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抢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


·犯罪刑事被拘留多久可以出来?
      犯罪刑事被拘留多久可以出来?犯罪刑事被拘留多久可以出来?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0日,加上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一共37天。但是刑事拘留后,能不......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一、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诉讼审判中经常出现,所以当时所做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


·榆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榆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榆国土局也即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由于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故而榆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陕西省国土资源管理局......


·人事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
      人事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依法来进行维护,通常都会凭借着挣取来进行辩护,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需要......


·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店铺转让合同是依法签订的关于店铺转让事项的合同文件,店铺转让合同具体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应注意......


·一、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费怎么确定?
      一、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费怎么确定?律师收费标准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