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版物的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出版物的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说到照片,以及一些绘画作品,您都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对于香香这个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在我们国家确实规定了肖像权这个概念。而且,肖像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清楚知道出版物的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什么叫“肖像权”。
  
  “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
  
  其次,必须是特定的公民肖像的事实。公民肖像在图片中,应占整个图像中被凸显的主体地位,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表现,而不是作为陪衬体;同时目的也不是通过肖像使用(手段),来达到目的。
  
  2、肖像具有物的属性。
  
  肖像被艺术地再现,应是具体地、独立地被固定在某一特定的物质载体上(如相纸、电视屏幕、报刊杂志等),它是来源于肖像权人又独立于肖像权人的客观视觉形象,能够为人所支配、控制和处分,并具有一定的财产利益。
  
  3、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所谓的“财产利益”并非产生于自然人外貌特征本身、而是基于肖像产生的人格利益所派生的,并体现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对自然人的肖像权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人格利益保护的需要。
  
  所谓 “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
  
  三、肖像权的特点是什么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 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首先告诉您的是,肖像权他指的是什么。他是一种维护他人用艺术的手段来描绘它人的外貌特点的权利。其次就是肖像权怎么样算是侵犯。比如说侵犯肖像权具备的两大特征给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


·因逃逸致人死亡该如何认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该如何认定一、因逃逸致人死亡该如何认定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一、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


·胡歌车祸右眼伤那了啊?
      胡歌车祸右眼伤那了啊?可能细心的观众注意到了胡歌的右眼眼皮褶皱的问题,其实这是由于2006年胡歌的那场车祸造成的。右眼皮被划破形成游离皮,后来就取......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民初驳回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民初驳回怎么办?一、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被驳回怎么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被驳回可以上诉处理,具体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


·夫妻离婚净身出户条件主要是什么
      夫妻离婚净身出户条件主要是什么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


·居间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第二十三章规定,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合同法》第四百二......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一、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


·男孩拳打脚踢父母是否构成家暴,有什么惩罚
      男孩拳打脚踢父母是否构成家暴,有什么惩罚现在的小孩子都是各位家长的心头肉,是全家人宠爱的对象的,所以现在很多的小朋友也是非常的调皮的,会经常为......


·《民法典》肖像权做了哪些新的规定
      《民法典》肖像权做了哪些新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肖像权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做了一定的修正,新的规定对于公民的肖像权有了更系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