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如何变更抚养权呢?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到底如何变更抚养权呢?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 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 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 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 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这是由于在离婚之前,就已经按照既定的规定需要确定的,在不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形之下,是不得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在有变更的想法时,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再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有关的规定?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有关的规定有哪些一,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有关的规定有哪些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
·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新是怎样的
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新是怎样的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并撰写双方都同意的协议内容。在这个范本的额内容中我们知道......
·送礼5000元可以判刑吗
不可以。如果当事人收取的红包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收取的红包是属于非法的,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构成受贿。《刑法》规定,个人行贿罪的立案......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的权利,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那......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实践中人防工程可以建设在地下停车场、地下台球厅、地下商场,但并不是每个地下建筑物都能够建设人防工程,有一些符......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算旷工吗
不算,但是如果答应了没去就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材料明细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民法总则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
·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