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法人如何确定的?
一、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
1、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其权利能力。但由于它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从事某种行为,故其行为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为来体现。为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2、合伙企业不同于法人和自然人,有关立法既不能限定由某一负责人代表合伙企业,同样不能规定合伙人以自然人身份代表合伙企业。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若干经营者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与第三人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在共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都应视为全体合伙人亦即合伙企业的意思表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由以上内容,您也了解了关于合伙公司法人如何确定的。显而易见,合伙企业是不同于其他一般的公司的。既然是合伙,那么它就是共同来经营的一种关系,所以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的代表人,也就相当于法人代表。关于合伙个是法人的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您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合伙企业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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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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