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官通常都会进行调解。于是就有人咨询我们,难道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规定,并且也做出了详细的理由。下面,就请与我们一道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2、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二、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
  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因为调解需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家庭暴力关系中的受害方往往因惧怕施暴方而不敢主张或坚持自己的主张,因此缺乏与受害人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的能力。
  双方之间的这种权利结构的失衡,使得调解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平等和自愿荡然无存。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驱使暴力行为发生的,是加害人内心强烈的控制欲。所谓受害人过错只是加害人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的借口而已。要求受害人改掉所谓的“毛病”以换取不再挨打的“待遇”,等于在说受害人有错才挨打。
  调解要求双方都要放弃一部分权益,而对受害人来说,根本没有可以放弃的权益,因为其受侵害的是基本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任何公民都不能放弃的。对加害人来说,调解要求其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但殴打家庭成员不是加害人的权利,停止殴打更不是其放弃的权益。如果将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作为加害人的让步,等于在说加害人有殴打他人的的权利。
  正是因为家庭暴力缺乏可调解的关键元素,司法实践中调解效果并不好。
   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
  缺席离婚案件一般分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缺席开庭。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有许多问题不容忽视,如: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认定;子女抚育问题难处理,财产状况难以查明,离婚的目的难识别,调解前置程序难落实。
  结合《婚姻法》中的规定,起诉离婚中,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这是不容置疑的,若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没有对当事人作出调解的话,那么就属于程序违法。此时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上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都是比较严重的,其中就包括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谁办理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谁办理可以利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仲裁公司,因此您在遇到突然被辞退时,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国......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
      社会抚养费您都不陌生,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对于一些现象,特制定了社会抚养费这一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我们特为......


·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吗?一、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吗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不干了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


·海外并购的财务风险有哪些?
      海外并购的财务风险有哪些?海外并购的财务风险有哪些1、资产评估风险金融危机之后,西方国家的价值评估体系发生了崩盘,信用体系也面临着土崩瓦......


·个人贷款买房子能贷多少年
      个人贷款买房子能贷多少年以住房型商业贷款为例,商业贷款能贷多少年:商业贷款贷多少钱和多少年是根据你的购房总价以及购房者的年龄、收入等情况看。一......


·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
      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一、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犯寻衅滋事罪可否判处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可否判处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


·法人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法人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五十年;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转保险?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转保险?不能转移,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判定标准就是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