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缓刑期间酒驾被查了会不会被判刑

缓刑期间酒驾被查了会不会被判刑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酒驾被查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和判处的缓刑合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执行原判刑罚,是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再犯罪为条件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便该犯罪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只要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撤销缓刑。(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结合上文的介绍,您应该知道在缓刑期间酒驾,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话,那么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此时正处于缓刑期间,就需要先对新罪做出处罚,然后再与之前的刑罚合并计算执行。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能不能改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能不能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涨误工费的涨了,是怎么计算的
      涨误工费的涨了,是怎么计算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入室抢劫定义是什么?
      我们常说的入室抢劫也就是我们法律上说的“入户抢劫”,普遍认为是非法潜入私人住宅强取财物的过程。其实,我们在法律上对于入室抢劫并不是单指进入住......


·一、试用期随时辞职就走可以吗?
      一、试用期随时辞职就走可以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影响吗?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影响吗?没有任何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


·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2023
      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2023一、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


·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一、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离婚房产分割给子女要缴税,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很......


·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主要有哪些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就拿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著作版权纠纷案例来说,除了注册版权以外,在生活当中的其他领......


·公证学历需要多长时间
      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有的公证处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有的则需要10天到15天。学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历或......


·一、村支部书记能随时辞职吗?
      一、村支部书记能随时辞职吗?村支部书记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