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有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一些财务人员擅自挪用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投资理财。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当事人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公司法及刑法都有明确的条文。那么,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企业资金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综上所述,根据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企业管理人员挪用资金,一经发现,公司会追回损失,并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对其进行处分。如果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并且时间较长,可能还构成犯罪,这样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报案,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防范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城市中高空坠物的问题越来越显著,高空坠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仅有着很大的危害,还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防范高空坠物很有必要。作为高楼住......


·情侣分手的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相比结婚,很多人在恋爱阶段是比较随意的,经常应为一些小事情就闹分手。而现实中,有的人与对方分手可能会索要分手费。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情侣分手......


·天津买房首付的比例是多少?
      不少人在买房的时候,会选择进行贷款买房,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然后剩下的用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那么,您知道天津买房首付是多少吗?相关的房地产的......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关于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的,不是谁单独决定的。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一、交通事故小孩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小孩骨折赔偿多少钱?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最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最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


·车祸事故起诉有什么流程
      车祸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都不乐见的,但是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却是经常发生,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面临对车祸损失的经济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


·农业用地可以建房用于商业开发,变成商业用地吗?
      一、农业用地可以建房用于商业开发,变成商业用地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业用地是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农业用地转变成商业用地时,要通过......


·福建省征地补偿2023年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的土地在被政府征收之前一定要实地考察具体地区的土地价格以便制定出合适的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的的居民在遭受了损失之后没有适当的补偿肯定会......


·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主体的合法性1、单位犯罪的主体一般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有哪些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有哪些1、全身检查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