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和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分为两类,即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刑法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一)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刑法第17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4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从宽处罚年龄阶段。此外,《刑法》第17条第4款还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即辨认自己行为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并加以控制的能力。
  
  确认一个人为无责任能力,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处于精神病状态;二是由于这种病症使他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前者为医学标准,后者为心理学标准。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构成无责任能力。这里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也包括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和一时的精神错乱等等。
  
  从心理学角度讲,某人缺乏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意识和意志。一切精神正常的人,对于自己实施的如杀人、伤害等行为都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但对精神病人来讲则不然,他们缺乏这种能力。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存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这就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即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是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特殊身份
  
  《刑法》规定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犯罪的自然人主体叫一般主体,还要附加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的叫特殊主体。这里的特殊身份指的是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身份,如男女性别、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人员、证人、辩护人、代理人、中介人员等,在刑法规定中把特殊身份作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特殊身份便是主体的必要要件。
  
  还有的刑法条文中规定把特殊身份作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条件的,也是身份犯。
  
  在认定自然人犯罪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行为人的年龄外,同时也要看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年龄方面,一般犯罪要求行为人已满16周岁,而要是特殊犯罪的话,则年龄要求会降低,只要达到14周岁进行了。要是你对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借款多少金额构成诈骗
      借款多少金额构成诈骗只要是没有恶意骗取银行贷款,不构成犯罪。但是民事方面银行可以随时起诉。如果是以虚假的资料骗取贷款后不还的,属于贷款......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权制度开始做准备。那么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制度呢。租售同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这就属于工伤了。而工伤的认定是要走法律程序的,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对其作出规定。本文就为您整理了关于......


·男女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合法的婚姻关系都不能保证男女双方可以携手同渡一生,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认可。因此,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在生活中比一般的夫妻更容易面临各种各样的问......


·非法集资所含人员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赚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总有一些人被金钱冲昏头脑,采取不正当的方式来谋取利益,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种。它涉及的人员和财产都很多,危害性大,给社会......


·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捕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


·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农民工作为用工领域中的弱势群体,经常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事情。《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有非常......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国股东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国股东吗?现如今,基金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是司空见惯了,而且很多人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创办了私募基金。但是不禁有人会问......


·重婚罪能得到家产吗
      能,犯重婚罪的,如果财产是合法取得的,也是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女方也能分得财产的,但分割财产时一般会少分。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


·刑法抢劫罪263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抢劫,这一词您都不陌生,很多影视剧中都有抢劫的经典桥段,山大王抢亲、劫财,犯罪分子拦路抢劫车辆等等,这些都是犯了抢劫罪。什么是抢劫罪,刑法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