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一、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二、贪污罪的认定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
  
  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
  
  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
  
  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
  
  四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
  
  五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
  
  其实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即此时只能是出于故意,并且要求还是直接故意。而现实中,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在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之后,又携带公款潜逃的,这样也是会被认定为贪污罪,而不再是挪用公款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


·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


·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
      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一、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


·抽逃出资罪的危害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的危害是什么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没结婚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
      可以,应由男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凭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


·申请国家赔偿行为违法的前提包括哪些情形?
      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侵犯到了别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之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多长时间完成?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多长时间完成?公司作为公司法中规定的一种法人形式,其因种类有所不同承担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在什么时候才会涉及到抚养费问题呢?通常是在父母离婚,而家里又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一方实际获得了小孩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也是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


·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
      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当人们产生纠纷想向法院起诉时,我国诉讼法要求,只有当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时候,人民法院才会受理案件。若果没有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