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如果我们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活动后,发现我们经营的范围并不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这个时候可能我们就想要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开股东会时就需要作出经营范围变更协议书。但是你知道一个完整的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下面的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 年第 次 定期 / 临时 股东会
  
  会议通知时间: 年 月 日(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通知方式:书面通知 / 电话通知 / ……
  
  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弃权 人。
  
  会议主持人:(一般应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议:
  
  一、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由 变更为 。
  
  二、同意变更公司住所,由 搬迁至 。
  
  三、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增加 /减少 经营项目)。
  
  四、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由 年 月 日延长至 年 月 日。
  
  五、同意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万元,即从 万元增加/减少至 万元;其中 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增加/减少 万元人民币, 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增加/减少 万元人民币,……;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
  
  (注:若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说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并承诺全体股东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同意 转让公司 % 的股权(人民币 万元)给 ;
  
  同意 转让公司 % 的股权(人民币 万元)给 ;
  
  ……; 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
  
  七、同意免去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
  
  免去 监事职务;
  
  选举/委派/聘任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职务;
  
  选举/委派/聘任 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同意解散原董事会,免去 、 董事职务;重新选举/委派/聘任 、 担任公司董事;同意解散原监事会,免去 、 监事职务;重新选举/委派/聘任 、 担任公司监事;确认 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
  
  八、因股东名称/姓名已由 更改为 ,同意相应更改股东名称/姓名。
  
  九、因股权转让后,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
  
  十、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经讨论,对以上决议的表决结果为:
  
  1、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共 人,占 %表决权;
  
  2、弃权股东共 人,占 %表决权;
  
  3、持赞同意见的股东共 人,占 %表决权;通过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及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
  
  (出席会议的新、旧股东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若董事长/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应按公司章程或《公司法》的规定附上指定他人主持的委派书。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个完整的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应该包括股东会时间、出席股东人数以及具体的变更范围的说明。另外,公司在变更经营范围时,是需要到当地的注册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不然无法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而且需要的申请材料也是不同的。如果您还存在疑问的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纳税者自由职业如何交税的
      (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


·批捕之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要重新计算吗?
      一、批捕之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要重新计算吗?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个税的征税起点是多少?
      个税的征税起点是多少?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


·一、交通事故急诊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急诊费保险公司赔偿吗?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


·增加注册资本要先向税局申请吗?
      增加注册资本要先向税局申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合法吗?离婚协议书虽然自协议离婚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


·职务侵占罪数额很小怎么办,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犯罪侵占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此时可以说侵犯的是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在定罪和量刑的时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问题,达到......


·关押嫌疑人逃跑构成什么犯罪
      一、关押嫌疑人逃跑构成什么犯罪?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逃跑构成脱逃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会与之前的犯罪一块量刑,数罪并罚。法律规定:......


·公司加班工资补贴怎么算
      看具体情况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