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在严厉打击嫖娼行为,但实际上在一些地区卖淫嫖娼还是很猖獗的,而对于这样的行为,一旦被抓肯定就是要做出处罚的。那此时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如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嫖娼属于犯罪吗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二、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1、处罚种类及依据(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2、处罚的自由裁量问题决定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时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适用,全国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严格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时行政执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从行政执法实践看,北京基本上都适用行政强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强制教育。3、争取从轻处罚途径行政相对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出来之前,争取行政执法机关不作出收容教育的决定。例如向执法机关证明行政相对人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 被拐骗、强迫卖淫的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等,这些都可以不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做出以后,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积极表现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北京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执法机关不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决定做出后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可能有的人认为嫖娼构成犯罪,所以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也就是刑事方面的。但其实嫖娼在我国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所以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并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而只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法律后果的内容
      根据刑法典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


·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
      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代通知金按照天数计算的方式是不正确的。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与天数无关,只与劳动者离职上月的工资金额有关。......


·医院如何解决医疗纠纷?
      医院如何解决医疗纠纷?当代社会医患关系紧张,每天每个医疗机构都有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的医疗纠纷,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很多患者情绪比较激动,不利于解决......


·一、醉驾分手找律师有用吗?
      一、醉驾分手找律师有用吗?一般情况下没有用。对于醉驾的行为,不需要找律师进行处理,但醉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


·行政诉讼证据时间
      行政诉讼证据时间在行政诉讼中,我们有一项很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证据的提供,即提供证明案件的一些事实材料。那么,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民法典》在第725条中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作出了规定:“租赁人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


·交通肇事逃逸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以下主体有权提......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有哪些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可以查找到相关规定的内容;第二,针对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指哪些?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指哪些??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我国公务员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形式,实现这一制度的法制化,对于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维护公务......


·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组乙方:_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