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在严厉打击嫖娼行为,但实际上在一些地区卖淫嫖娼还是很猖獗的,而对于这样的行为,一旦被抓肯定就是要做出处罚的。那此时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如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嫖娼属于犯罪吗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二、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1、处罚种类及依据(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2、处罚的自由裁量问题决定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时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适用,全国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严格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时行政执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从行政执法实践看,北京基本上都适用行政强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强制教育。3、争取从轻处罚途径行政相对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出来之前,争取行政执法机关不作出收容教育的决定。例如向执法机关证明行政相对人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 被拐骗、强迫卖淫的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等,这些都可以不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做出以后,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积极表现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北京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执法机关不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决定做出后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可能有的人认为嫖娼构成犯罪,所以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也就是刑事方面的。但其实嫖娼在我国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所以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并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而只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怎么做司法鉴定呢?
      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某种需要而选择进行司法鉴定。对于司法鉴定,可以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鉴定文书,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法律依据。当然,司法鉴定也是有......


·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一方获得抚养权之后另外一方需要按照相关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那么离婚了抚养费不......


·如何认定雇员、个体经营户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个体经营户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否关系着是否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只保护确实存在的劳动关系,那么到底如何认定雇员和个体经营户之间的劳动关系......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一、预售定义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


·辞职之前签了劳动合同还算不算违约?
      辞职之前签了劳动合同还算不算违约?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辞职不算违约。(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


·工伤什么时候去劳动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工伤什么时候去劳动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最新公司裁员赔偿要扣税吗
      最新公司裁员赔偿要扣税吗一、公司裁员赔偿要扣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


·贩毒案辩护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案辩护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贩毒案辩护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


·一、遗嘱继承房产手续主要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房产手续主要有哪些?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


·上海社保补缴最多几个月?
      社保对于人们而言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它涉及了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小到生活中的日常开销,大到人们的生老病死。但是如果我们忘记了及时缴纳社......


·一、朋友让我代替他签买房押金合同可以吗?
      一、朋友让我代替他签买房押金合同可以吗?购房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但需要提供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