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首先需要,之所以法院会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了,所以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其次就是一些基本的正见,比如说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结婚证件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还需交吗?
      一、离婚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还需交吗?首先必须确定,违规生育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不会因为当事双方因为离婚而免除。同时,由于双方在......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一、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1、全面履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配
      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重点对离婚房产的分配作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配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离婚抚养费一方不出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一方不出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要解决好孩子抚养的问题,在后期生活中,没有直接抚养的按月支付抚养费。对方遇到交通事故死亡的,孩子的抚养会产生困难,这个时候,......


·一般在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批准逮捕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对执行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救济: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2、......


·在我国5000划痕险能一次走完吗
      一般人们都知道买汽车保险是因车而异的,所以有些人就是结合当下的情况购买的划痕险的赔付额度是5000元,也就是我们每年需要向保险公司单独交570元的划......


·民事诉讼法中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是什么?一、因“事件”取得不当得利的情况。举例说明:因售货员误算少收价款,使买受人取得利益而使商店受损失的,......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一、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费用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