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要取钢板才能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这个只能以医生说的为准。
钢板固定,有些是经过一段时间固定后还要取出,有些是终身留在身体内(比如我体内的支架,就是终生留在体内)。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原则上是要求等内固定物取出来后再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取内固定物时还涉及二次手术及相关费用,而鉴定出级别后,原则上就只能按照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如果内固定物尚未取出就做伤残等级鉴定,对伤者来说有可能影响一是等级,对以后内固定物取出后病情发生变化难以预知。二是二次手术的费用也会发生纠纷。所以原则上要求是内固定物取出后再做鉴定。如果是某些特殊部位或是经医生确认不能取出或是不必取出的,肯定就是不取就鉴定了。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伤鉴定是要取钢板后怎么做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再做工伤鉴定时所必须收集到的材料证明,还有就是工伤鉴定并不是每一家医院都有资格做的,在做工伤鉴定之前,将相关手续,材料准备好并弄清工伤鉴定流程。
二、何为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三、工伤鉴定程序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出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医疗终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做工伤鉴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走一定的相关流程,在做工伤鉴定之前,我们需要将相关材料及证明准备齐全,根据相关规定做工伤鉴定有关的工作,并在做工伤鉴定之前,了解相关的知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公证费用需多少
房产公证费用需多少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
·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离......
·盈余公积超过了注册资本怎么办?
盈余公积超过了注册资本怎么办?一、盈余公积超过了注册资本怎么办?盈余公积超过了注册资本可以按照流程进行提取,公司法中对公司注册资本最新的规......
·交通肇事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
·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状怎么写?
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状怎么写?一、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状怎么写?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一、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第一,在判断股权转让合同主......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慈惠街道办事处、泾河街道办事处、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能够做出结果?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能够做出结果?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在对公民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时候是处罚款,而有的时候又是处罚金。这就让很多人都弄不明白了,究竟这个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一、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
·一、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割?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