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按照道理,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尽到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但是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该如何处理?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合同解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知识,并通过下文分享给您。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怎么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合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当遇到特殊情况,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一般情况下,遇到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情况比较多。针对一方毁约导致的解除合同,要追究毁约方的相关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
      现如今社会租赁房屋非常普遍,在租赁房屋期间有些人因各种原因想要转租的现象现在也有很多。那么租赁的房屋可以转租吗?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下面的......


·北京国企年五险一金比例
      国家要求企业、公司、单位等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是根据社保发布的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缴纳的,分别计算用人单位和个人部分,那么北京......


·童工是指多少岁以下,中国童工现状是怎样的?
      如果有人问你童工是指多少岁以下的,我想你会脱口而出:未成年人啊。虽然童工是未成年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就会被认定为童工。我国一......


·借条超过还款日三年了还可以起诉吗?
      一借条超过还款日三年了还可以起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一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符......


·买新房各种税费有什么
      购买新房需要交以下税费:1、印花税:在交完首付款后需缴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总房价的0.5‰交纳。2、房屋产权登记费。3、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契税:......


·中断诉讼时效性的法定事由是怎么样的?
      中断诉讼时效性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一、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工作时间玩忽职守的处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案(《刑法》第三百九十......


·一、员工退休前不能辞退?
      一、员工退休前不能辞退?是可以辞退的,但是要遵照辞退的法律流程,也就是提前三十日对要辞退的员工进行辞退说明,并且发放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一如......


·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
      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一、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二......


·城市老旧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能按照1:1的比例执行吗?
      一、城市老旧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能按照1:1的比例执行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