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国家赔偿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国家赔偿想必您都有所耳闻,国家赔偿的目的在于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得到补偿,也在于倒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谨慎行使职权。那么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为您整理的国家赔偿的情况的知识,国家赔偿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既有利于保障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对受害人进行弥补,又有利于国家赔偿制度倒逼功能的发挥,有效防止权力滥用。想要更多的了解有关国家赔偿的内容,欢迎咨询本站在线专业律师,感谢您的阅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就变得越来越频繁,所以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这......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物业合同快到期双方可以协商之后解聘。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


·财产侵权损害定义是什么?
      财产侵权损害定义是什么?财产侵权损害指得以金钱加以计算的损害,如医疗费支出、抚养费用、营业收入减少、物之价值减损或修缮费用等。一般而言,违约行......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一、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般情况未离婚时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赠与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赠与房产需要什么手续?需要走四个流程,它分别是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税费,进行赠予公证,办理过户手续。1、首先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由赠与......


·建筑工程施工的程序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的程序有哪些?在高楼林立的都市生活里,建筑工程施工也越来越受瞩目,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至关重要,甚至维系着用户的生命安全,那么在......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含义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


·如何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
      如何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章的规定,特别程序中并没有规定申请确定监护人。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