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七至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按照不同等级进行的赔付标准是国家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颁布的。在工伤等级这方面的赔付标准很明确,员工结合工伤鉴定的结论就能够计算得出自己的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不过工伤等级赔偿金额在整个工伤赔偿当中只占一部分而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
      在我国只要是土地使用就会有相应的年限,那么,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所以不同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会存在较大的差别,另一方面还有合同的签订条......


·抵押人为充分利用抵押物价值,充分实现抵押物融资功能的愿望,在
      抵押人为充分利用抵押物价值,充分实现抵押物融资功能的愿望,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那实践中,如果本身就是贷款买的房产,之后是......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两者是一样的吗?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两者是一样的吗?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这两种权利是不一样的;1、企业名称权,自企业成立时享有,即自登记之日起享有,是在工商局登记......


·确认征收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确认征收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确认征收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两年的时间,无效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对于无效合同是否适用诉讼......


·朋友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欠款不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出借......


·在我国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我国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让律师代写遗嘱是否有效 一、让律师代写遗嘱是否有效?
      让律师代写遗嘱是否有效一、让律师代写遗嘱是否有效?让律师代写的遗嘱符合法定条件的一般都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


·二审答辩状什么时候写
      二审答辩状什么时候写当诉讼的当事人对一审有不满的时候,也许就会发生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即二审的情况。在二审之中也有二审答辩状,那么二......


·正股级侦察员退休金有吗
      一、正股级侦察员退休金有吗?退休金是有的;当前实施的《公务员法》无股级干部的说法,股级干部是老的干部管理政策,目前,为了便于管理和开展工......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一、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


·互联网服务协议应该怎么写
      我国的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可以说是创造了很多举世瞩目的重大结果的,因为从建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互联网可以说就是从无发展到有,从当初被其他国家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