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社会生活稳定的首要前提是,治安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对于那些实施了违反该法规定的行为,是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处罚,在判处治安处罚时,必须按照处罚种类进行,对于那些处罚范围之外的情形,是不会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由调查、决定和执行三部分组成。
  
  调查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查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机关调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投案的受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和询问,对行为人、有关场所和物品的检查。调查活动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收集证据、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规定。
  
  决定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过程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机关管辖权、证据、当事人程序权利、决定的种类和形式、决定的送达、当场决定、结案期限和权利救济途径。
  
  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治安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上五种,这也就回答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会受到处罚的主体,在受到处罚决定书之后,若对该处罚决定不满足,就可以在限定的期限之内,提出复议的请求。但是,也并非是所有的请求都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罪能私了么2023
      涉嫌故意伤害罪能私了么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下的情况可以私了,故意伤害达到重伤结果的,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达成协议,但就刑事部分不能进行私了,司法机......


·员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
      员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公司法人章需要备案吗?
      大家都知道在生活当中用到章的情况是有很多的,比如说各个文件各个合同一般都是需要用到章的。章是代表一个人,对于公司法人来说也是需要有法人章的,......


·在我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吗?
      在我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个体经营户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体经营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最近三......


·没收财产可以减轻处罚变为罚金吗
      没收财产可以减轻处罚变为罚金吗没收财产,属财产刑,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


·股票期权怎么玩,交易规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您手里的闲钱也就多了起来,股票交易市场的发展,吸引了人们纷纷进入炒股投资的行列。但其实,股票的类型很多,股票期权就是其中......


·经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经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


·一般普通仲裁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般普通仲裁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进行中断;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的问题,的我们建议您详细阅读您所签订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