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何时生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法院作出判决的话都是需要送达给当事人的,只有将相关的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之后,法律的文书才会发生效力。同时,我国的送达方式包括很多种,比如说有公告送达,还有直接送达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何时生效?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一审的判决书是在上诉期期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诉讼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送达之后的15日后生效的。2、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后的10日后生效。3、行政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到当事人后,经过15日发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中主从犯的区分如何进行?
      故意伤害中主从犯的区分如何进行?故意伤害主犯从犯认定的区别:1、认定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律规定五险一金是哪些?
      五险一金是哪些“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记载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记载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


·解除股权质押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
      解除股权质押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为了向银行或者第三者进行贷款申请,“股票持有人”可以把手中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当作抵押品进行股......


·公司注册资本低影响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本低影响是什么?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注册资金多,所缴纳的工商费和印花税就要多一点,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要大一点;反之......


·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的问题发生争议,比如用人......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一、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在两夫妻结婚提出法院裁决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不同......


·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要想确保购买房屋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防止......


·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人们拥有的财产已经不仅仅限于现金、存款了,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房产、公司股权等等。针对这些比较特殊的财产,在......


·特殊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归属是什么
      特殊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归属是什么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职务作品可以是作品分类中的任何一种作品形式。认定职务作品时应考虑的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