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一般人都知道的,合同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如果合同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合同就失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就消失了,您可能知道合同有效期限,但是对于欠条可能就觉得永久有效,所以往往会忽略时间,最后过期了,钱拿不回来了的情况也数不胜数。那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呢?
  
  一、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起算。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此复。
  
  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 (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豫法民字第118号《关于“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逾期所欠租金结算后,债务方出具的“欠款结算单”能否按“债务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佳木斯市大成经贸公司与同江市临江粮库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的复函
  
  (2002年11月29日 [2002]民监他字第10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1〕黑监民监字第3号《关于佳木斯市大成经贸公司与同江市临江粮库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1994年5月至6月双方对账时起计算。1995年6~8月份期间,双方曾协商通过抹账方式解决“尚欠余款”,应认定为诉讼时效的中断。临江粮库就其债权直至1998年3月才诉至法院,其间两年零七个月,且据你院报告称,其未举出有关时效再行中断、中止的有效证据。据此,同意你院关于临江粮库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倾向性意见。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一般双方当事人会约定好归还的时间,如果没有规定的,有些特殊的情况,时效是一年时间。如果说供方出现严重的健康损伤需要钱治疗的或者是买卖时出现商品的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的,再就是寄存人寄存的东西被毁损丢失的等这些情况,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一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车祸行人误工费怎么算?
      一、车祸行人误工费怎么算?(一)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一、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


·国家近几年的大拆大建
      国家近几年的大拆大建,使得回迁房成了拆迁户的重要财富,多数情况下,只要拆迁,当地政府对于拆迁户的补偿就不会是一套房子,对于多出来的房子,拆迁......


·司法解释中什么是失火罪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由于一时疏忽大意而引发火灾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了《刑法》上的失火罪。在司法实践中,失火罪与放火罪、......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


·票据融资违法违规问题,有什么对策?
      票据融资违法违规问题,有什么对策?一、什么是票据融资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


·在我国机动车怎样算逆向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当中的每一条细小的规定,可能在有些司机眼中看来会觉得非常的微不足道,但是这些交通法规几乎可以说都是用鲜血淋淋的实际的交......


·对于欠钱不还躲债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躲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


·买卖承兑汇票犯法吗
      在商业往来中,使用承兑汇票是比较常见的,避免了直接使用现金交易,能够保证交易的安全。但现实中,有的人却在承兑汇票中发现了商机,进行买卖承兑汇......


·股权由显名股东转给隐名股东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由显名股东转给隐名股东的流程是什么?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