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确定十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可以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鉴定。根据拿到的鉴定书,双方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这样就不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如何确定十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一、如何确定十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根据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例中判决的情况,为充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利,本建议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所考虑一下因素:1、赔偿义务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方是单位的特别是从事经营的单位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如果对方是个人还有考虑对方的收入水平,对方收入高的可以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2、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义务人负全责、负主要责任或者负同等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赔偿义务人负次要责任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3、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或者较大城市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低的或者县城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4、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二、十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综上所述,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十级伤残的,伤残金等于当地居民年收入的两倍,而十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则要参考多个因素,包括事故责任划分、事故发生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受害人家庭的伤害程度等。一般来说,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不仅仅意味着财产关系的彼此依赖
      婚姻不仅仅意味着财产关系的彼此依赖,也意味着彼此一方对另一方的义务。这个义务是多方面的,当一方处于脆弱状态需要救助时,另一方有给予救助的义务......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


·什么是童工,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说到童工,相信您都听说过。但要是具体说出童工的定义,估计就没有几人能够做到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童工呢?我国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那如果用......


·在我国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公司法人作为机构是没办法对外具体行使相关的职权的,而法定代表人其实就是属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司开展相......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参照点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参照点是怎样的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


·试用期期间,可以请婚假吗
      试用期期间,可以请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生活中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者往往在被诈骗后才幡然醒悟,报案并要求追回财物损失。但是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犯罪......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什么?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巴黎公约》第4条A款第(1)项规定:“在本联盟的任何一个国家正式提出发......


·商业预付卡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万事不都是向阳的。而其中也包括这不法分子行骗手段在不断的“高明”进步。近几年来,通过种种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屡见不鲜,......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抚养费是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来计算,和是否有房贷无关,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和对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吗?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吗?一、股权质押公司负债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吗股权质押公司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证券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