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当我们遇到对我们人身或者利益有损害的时候,我们都会去法院进行诉讼,但是当法院判处的结果不当,我们都是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复议的,国家相关机构在收到我们的申请觉得我们的申请是有理的,那么国家相关机构会受理我们的申请并开庭对案件重新审理,那么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标题:行政再审申请书
  
  正文: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再审申请原因:
  
  请求事项:
  
  事实及理由:
  
  1、本案背景说明
  
  2、审判存在的异议(案件存在的异议与我国的相关法规进行对比说明)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二、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提起再审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
  
  (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既可以自己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应当符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
  
  (4)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应当对申诉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以便发现原审裁判是否确有错误,决定是否提起再审。
  
  当事人的申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但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诉人的答复,也应当使用书面形式进行,但只能以通知的方式,而不能使用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范文怎么写相关内容,如果我们队一审有异议的话,我们是可以再想高级法院再度申请复议的,但是前提的我们最好是要有新的证据或者存在有异议的地方有说服力,不然高级法院也不会受理再审的,如果高级法院再审,我们也是需要走相关流程并提交相关资料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一方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合同到期员工辞职合法吗?
      劳动合同是体现用人单位与员工劳动关系的文件。合同会规定员工的职位、报酬、合同签订的年限及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那么合同到期员工辞职合法......


·公开辱骂他人名誉权纠纷起诉状要包括什么内容?
      公开辱骂他人名誉权纠纷起诉状要包括什么内容?一、公开辱骂他人名誉权纠纷起诉状要包括什么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容留妇女卖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国法律不断完善,执法机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但仍有很多犯罪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做出违法行为。例如容留妇女卖淫,那么容留妇女卖淫的量刑标准是......


·醉驾什么情况能免于受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什么情况能免于受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


·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旦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其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这需要承担......


·辞退员工社保没交清怎么办?
      辞退员工社保没交清怎么办?应当对员工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


·事实婚姻形成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形成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司法部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


·因对方父母欠债太多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
      因对方父母欠债太多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一、因对方父母欠债太多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一般不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