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一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由上可知,在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金;而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赔偿金。那么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否既主张经济补偿金又同时主张赔偿金呢?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条文来看,应该是不能同时并用的。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也进行了明确。此外,关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单位还需注意:1、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综上所述,劳动者索赔未签劳动合同补偿金占据主动权,获得所索赔的补偿金后可以选择继续就在用人单位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要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必要的是候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用人单位诚信待人,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络上诽谤怎么办,如何应对?
      网络时代的到来,我们在网上也很多的看到或者发表言论。有时候看到明星被别人诽谤去追责对方刑事责任,心里也会想诽谤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可是诽谤一......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1、买受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房产商的实力,资质,及已开发......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债不还被起诉和有前科没关系,请求法律支援。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一、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任何一方但有按揭未过户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后办理过......


·驾驶人员开套牌车怎么处罚
      驾驶人员开套牌车怎么处罚驾驶人员开套牌车给予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其他......


·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用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很有可能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那要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税率是多少?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证券交易印花税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


·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可以吗?
      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可以吗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轻度怎么赔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轻度怎么赔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遇上拆迁,会有宅基地拆迁房,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便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的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