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

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我们知道承包土地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这个承包合同是必须要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的吗?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 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 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是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二、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三、签订土地承包合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指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包方,可以
  是村民小组、专业组、农户户主等。2、标的和数量:指承包土 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用途等级等。3、承包期限。4、双方 权利义务:包括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应
  当缴付的承包金、提留款、统筹款,应当完成的国家农产品定购 任务以及应当提供的劳动积累工、农村义务工等。5、在承包期 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减产、减收或者绝产、绝收时的处理办法。7、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 明确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其他注意事项:如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也就是说在承包土地的时候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这个承包行为是否有效需要看双方是否履行了双方的义务,在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如果想要进行承包事宜时应当就承包事项签订一份书面的承包合同,但是这并不是说就承包土地时必须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只要双方采用一些,采用其他形式来履行双方的主要义务这样的承包行为都是有效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行使自行辩护的权利?
      如何行使自行辩护的权利?自己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


·交通事故导致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十级伤残怎么赔偿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年限吗?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年限吗?一、没有公证的遗嘱有年限吗?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


·公司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
      公司为什么要注册商标?一、为什么要注册商标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各省各市都在加强公路建设,道路四通八达,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有些道路建好没......


·结婚后离婚彩礼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后离婚彩礼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


·刷单被骗的钱报警能追回来吗
      报警是否能追回被骗的钱要看实际情况确定。遭遇诈骗报警后,公安机关要进行侦查,如果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可以要求退回赃款,或者经受害人的请求......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


·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
      一、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但是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有形资产。那么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