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抢劫罪能减刑吗 抢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但是抢劫犯为了取得公私财物,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采取放任的态度,更容易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既然是后果这样严重的暴力犯罪,那构成抢劫罪能减刑吗?这是很对罪犯想要了解的内容,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抢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的,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二、犯抢劫罪能减刑吗
  
  减刑是指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犯抢劫罪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上述情形就可以按照程序办理减刑。
  
  但是,刑法修正案(八)根据,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二年的徒刑。
  
  犯抢劫罪,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决定限制减刑的,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时受到执行刑期的限制。
  
  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判阶段申请取保候审都是非常困难的,这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掌握案件主动权是非常不利的。如果行为人的抢劫情节比较恶劣,被法院限制减刑的,那行为人更是没有什么机会了,至少二十年的徒刑会毁了行为人的一辈子。至于抢劫罪能减刑吗?这当然是可以的,但也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举证被强迫辞职收集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迫辞职的举证责任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被迫离职”......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70年,那是不是意味着70年到期之后,国家就会收回房屋呢?到底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之后应该......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的江西省一直以来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因为江西的地理位置是比较优越的......


·关税怎么算
      1、进口关税计算公式: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CIF=(......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指的是哪些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什么?
      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什么?一、哪些抵押合同必须登记才生效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


·刑事证据证明力合法性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证据证明力合法性是如何规定的?一、证据及其种类《刑事诉讼法》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


·一、原告诉讼期间误工费是否需要继续赔偿?
      一、原告诉讼期间误工费是否需要继续赔偿?如果原告在诉讼期间处于医疗期内,还是不能够从事工作的话,那么误工费用是需要继续赔偿的,起诉申请误工......


·水污染防治法颁布的规定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颁布的规定是什么水是生命之源,人的身体有百分之70以上的重量都是由水占有的,可想而知水对我们来说的重要性,但是当前社会存在的水污......


·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论不休的焦点,而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各种综合情况,为孩子选择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有利的生长环境。那么,如果裁决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