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有些时候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这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做出补偿。对于劳动者而言,除了要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外,同时也要搞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实比较多,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劳动者都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补偿的,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上文中我们也为您作出了详细介绍,要是在这方面与单位产生了争议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


·对方拖欠货款不还如何起诉
      对方拖欠货款不还如何起诉?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


·男方离婚能否放弃抚养权
      现在社会中的离婚现象以一种很常见的心态在人们心中,离婚也属于个人自由,但选择离婚后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育有小孩的是要履行抚养权的,那......


·委托代理授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委托代理授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委托代理授权的规定是怎样的?1、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传销组织中层都会判刑吗
      会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物质的追究越来越迫切,如今在生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物质的追究越来越迫切,如今在生活中为了房产而出现的纠纷不在少数,在农村地区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主要的关于家庭的财产......


·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有哪些内容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1、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在我接触的建筑工程诉讼中,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由......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拆迁或者征地的情况,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征地补偿的具体意义及征地补偿的标准,在遇到政府拆迁......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一、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首先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十条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