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打架严重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在饭店人喝醉酒后,神志不清容易闹事。和他人发生口角后,醉酒的一方凭着酒劲逞能,大打出手。这种打架斗殴的行为是违法的,责任方要给伤者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还会被公安机关逮捕。那么,醉酒打架严重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资料给您讲一件。
  一、醉酒打架严重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打人情节较轻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酒后打人情节严重或致人死亡的,就属于故意伤害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根据具体的情节对醉酒打人者进行处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案件的诉讼方式是什么?
  1、公诉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以上的案件应当公诉。2、自诉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综上所述,打架本身就是不理智的行为,喝酒后打架当事人控制不好,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醉酒打架严重者会被公安机关追究治安甚至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的,当事人要被判刑。另外,对伤者造成的伤害,打架的一方还得承担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但又想聘请律师的,可以按照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申请法律援助......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一、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专利权包括:1、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


·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离婚的途径不止一种,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比较长的,需要您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办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


·发现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
      发现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一、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因涉嫌寻衅滋事通缉后如何撤案?
      因涉嫌寻衅滋事通缉后如何撤案?无法撤案,除非证明是没有犯罪嫌疑。1、刑事案件立案后,由公安机关依照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受害人无权要求撤案......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


·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
      中许多事情都需要使用到身份证,因此一旦丢失了身份证,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多麻烦和影响,更甚可能会有不法分子利用身份证进行犯罪,所以身份证的重......


·怎样要回已给前夫的孩子抚养权?
      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后,可能出现一方要回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要回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怎样要回......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有计算公式。但是要确定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前两个价格是由市国土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