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就可能会面临离婚的结局

当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就可能会面临离婚的结局,在离婚协议上,很多人可能会因为财产等原因不能很好的协商和沟通下去,那么此时相关法律部门就会出面去调解和判决。夫妻双方中一方选择了起诉,那作为被告是否会变得被动呢?起诉离婚被告怎么答辩才合适呢?这是本站我们想为您解决的今日问题,欢迎阅读。
  起诉离婚被告怎么答辩最为合适?
  1、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三)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在离婚案件上,作为被诉讼者,作为起诉离婚被告怎么答辩才合适?因为已经涉及到离婚环节,那么尽量向人民法院,向法律部门讲事实,摆道理,根据自身的情况向上级汇报和协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掌握好自己的材料,沉着冷静地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成立离岸公司属于偷税漏税吗
      成立离岸公司属于偷税漏税吗?成立离岸公司不是偷税漏税,根据《离岸公司法》的界定,离岸公司需要具备以下四个要素特征:1、地域要素离岸公司必须在特......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


·起诉要抚养费的问题是否能要到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起诉要抚养费的问题是否能要到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


·2023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0年领取失业金程序大致是: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记表等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审查失业登......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


·一、宁陵县醉驾吊销驾驶证三年可否重新考试?
      一、宁陵县醉驾吊销驾驶证三年可否重新考试?宁陵县醉驾吊销驾驶证三年不能重新考试,因为需要到五年以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吊销凭据:1.一年内有以下......


·房屋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在我们生活中,许多事物都需要鉴定,而房屋当然也需要鉴定,鉴定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效益的,为了能够保障鉴定的结果,......


·对于欠钱不还的没有借据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没有借据怎么办?1、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


·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者是其他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人,一次性付清或者是按月支付的,向未成年人支付的其在生活、教育等方面需要的费用。在男女双方离婚之后......


·什么情况下政府才会把廉租房收回
      什么情况下政府才会把廉租房收回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