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
  
  在如今,国家为了社会的安全秩序,能更好的有序的对我们进行管理,我们人一出生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户口本,我们出国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护照,当我们成立一家公司也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相关证件进行报备,那么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国家对此又要求吗,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
  
  营业期限是指公司存续的有效时间,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两种。有期限又分两种情形:一是自拟期限,指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上载明了营业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上必须标明的期限;而无期限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一种态度。在中国,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不规定营业期限,属公司自拟行为。
  
  二、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变更流程是什么
  
  申报条件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形成公司营业期限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营业期限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在登记前报经批准。
  
  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决定期限
  
  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需实质审查依法延期)。
  
  三、营业期限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一般而言,营业期限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期限届满是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期限届满股东会没有达成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的,公司进入清算过程,此时的期间是清算期间。对此《公司法》第181条第1项设有明文。
  
  2.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对此设有明文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相关内容,营业期限除了在一些特殊国家地区有规定外,像我们中国是没有营业期限规定的,都是公司负责人或股东自拟规定期限,如果自拟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我们也是可以向国家相关机构再申请存续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警方的调查证据家人有权知道吗
      警方的调查证据家人有权知道吗家属往往对案件的进展保持密切的关注,特别是家里有近亲属被公安机关调查或是拘留,更想查看有关证据,以尽快维护相关......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一、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拆迁房并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


·检察长可以变更批捕吗?
      一、检察长可以变更批捕吗?检察长可以变更批捕,具体情形如下:1、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


·在我国工伤认定级数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说在工伤赔偿的时候,员工领取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那么证明该员工的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这也就是要求员工在工伤以后,应该结合实际情况,......


·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么
      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么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我国《刑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罪行的,他在执行完刑......


·公民的著作权不可以继承吗?
      公民的著作权不可以继承吗?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但是个......


·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实践中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就比较严格。那么在具体操作的......


·最新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最新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


·一、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是现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至一千零九十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


·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条件都有哪些
      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暂予监外执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