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证醉驾终身禁驾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证醉驾终身禁驾吗?
  
  醉酒驾车会吊销驾证,但不会终身禁驾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醉驾检察院笔录重要性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案子到人民法院后,如果被法院判处缓刑,嫌疑人就不会被收监;如果要判实刑,法院会在开庭当天批准逮捕将嫌疑人收监。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醉酒的话,那么当然是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终身禁驾。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重新的考取驾驶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兼并双方共......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公司出现问题法人和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出现问题法人和监事承担什么责任一、公司出现问题法人和监事承担什么责任?(一)民事责任(二)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


·工人工伤认定后如何理赔
      一、工伤认定后如何理赔?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


·结婚之后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什么样的?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一方面是独生子女包容心责任心不够强,另外一方面也是离婚成本不高,那么离婚后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有很多现实客观问题我们还是......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一、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为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在没有施工标志的地方发生车祸怎么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


·劳动合同盖什么章有效?
      劳动合同盖什么章有效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


·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
      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签订合同之后想要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这就涉及到了我国民法上的解除权和撤销权了,说到解除权和撤销权自然也就会与除斥期间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