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吸毒会怎么样 如果吸毒被抓会怎么处理

吸毒会怎么样 如果吸毒被抓会怎么处理
  
  一、吸毒会怎么样
  
  戒毒专家指出,吸食冰毒后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等。和所有的毒品一样,冰毒一旦成瘾不借助外力是很难戒除的。因此最好的戒毒方式就是入戒毒所戒毒。当然有极个别意志坚强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戒除毒瘾。可是这样的人绝大多数是不会吸毒的。因此,你的最好办法还是去戒毒所。
  
  随着吸食的时间越来越长,量不断加大,症状就会越来越明显:刚开始表现为情绪激动、易怒;之后就会出现情感冲动,野蛮,妄想,偏执狂,幻觉甚至有杀人倾向。此种状态过后,出现一种极度衰竭和抑郁状态,也有因严重抑郁而自杀者。滥用者会处于强烈兴奋状态,表现为:不吃不睡、活动过度、情感冲动、不讲道理、偏执狂、妄想、幻觉和暴力倾向等。
  
  二、吸毒被抓怎么处理
  
  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以上内容讲述了吸毒会怎么样和吸毒被抓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吸食毒品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吸食毒品危害很大,在伤害自己同时也会破坏家庭,导致家庭破裂。希望您注意,远离毒品的危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算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怎么算偷税漏税,怎么处罚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


·怎么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处罚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认缴一定的资本,同时也要专门的机构作出验资才行。但现实中却出现了虚报注册资本的情况,而此时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


·关于资产处置的相关内容介绍
      关于资产处置的相关内容介绍您都知道一个国家的经济既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也不离开市场的资源分配。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资产占用单位为了更好的......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包括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然后就是犯罪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寻衅滋事罪,是指......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包括协商和诉讼,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


·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可以再次提起申诉的;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


·拘役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不能社区矫正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规定对宣告缓......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案情简介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诉是什么?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诉是什么?一、什么是撤销权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