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卖二手房合同如何写

买卖二手房合同如何写
  
  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
  
  2、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
  
  3、要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4、要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
  
  5、要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
  
  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为了减少法律风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呢?
  
  1、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2、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2)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3、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4、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5、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2)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3)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4)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5)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6、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7、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等;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8、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9、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必须谨慎对待。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不够详细,那就很可能发生纠纷。而鉴于普通老百姓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没有足够的了解,所以当您准备签此类合同时,您不妨直接联系律师帮助起草或审查合同,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出现纠纷的可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格式是什么
      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格式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土地使用......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


·劳动仲裁申请裁决驳回还可以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申请裁决驳回还可以再申请吗一、劳动仲裁申请裁决驳回还可以再申请吗一般的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


·追尾责任认定扣分吗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中,有违反交通法才会被扣分和罚款,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


·怎么计算标准工时制加班费
      企业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国家相关的规定与加班费计算办法也相应地不同,且加班费相差不少。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了解国家的工时制及加班费规定其实也......


·交通事故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如何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


·监事由股东委派的股东会决议包括哪些内容?
      监事由股东委派的股东会决议包括哪些内容?一、监事由股东委派的股东会决议包括哪些内容?监事由股东委派的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应该要妥善处理,当事人要协商好关系,与重婚对象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我国针对一些化学有毒物品,在保存过程当中有着严格的要求。不管是使用和运输,都会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检查。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危险物......


·老人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老人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老人没立遗嘱财产按照顺位继承法来分配老人名下的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即同......


·轻伤二级赔偿几个月误工费?
      轻伤二级赔偿几个月误工费?轻伤二级赔偿几个月并没有统一规定,应当根据实际的住院时间以及误工时间来确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