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会不支持双倍工资;但是经过再起诉到合肥法院,判例认为诉讼时效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起算。所以即使仲裁委以超过诉讼时效不支持双倍工资,起诉到法院后也会支持。2、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没有缴社保、加班工资、年休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资、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劳动仲裁时一并主张。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收集证据?
  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通常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④考勤记录;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时,要掌握取证的实务技巧,并且在取证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打草惊蛇。结合上述内容,要是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的话,可以向单位主张补偿。不过这个时候涉及到的补偿可能是多方面的,就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和离职方面的补偿。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有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
      不管是在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中,法院在判定证据效力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辅助。同时,当事人在某些方面存在争议的话,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
      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有几种结果
      一、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有几种结果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有3种结果.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检察机关主要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有无......


·汽车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汽车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开车不小心由于碰撞摩擦留下刮痕,这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情况。但是在办理汽车刮痕险理赔手续时,很多人都由于专业知识不了解......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可以认全责,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


·根据规定购买股票算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根据规定股票算非法集资吗?对于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证明某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的,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几种
      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几种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


·公司破产清算律师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公司破产清算律师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侦查阶段1、提供法律咨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