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在设立之后,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会设立法人,在法人的存续期间,若需要变更,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通过董事会的决议之后,才能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一、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全体股东
  
  决议事项: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
  
  公司第__次股东会于________年__月____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3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100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执行董事____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100%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原股东____将持有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5%股权全额转让给____;
  
  2、股东变更后,由____、____组成新的股东会,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3、免去____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选举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
  
  对于那些需要变更公司法人的情形,必须要了解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然后召开股东会,只有在决议通过之后,才能向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的请求。一般来说,只要申请者提供的此类,证明其满足了条件,其请求一般都会被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赌债是......


·军人离婚退役金是否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退役金是否共同财产?军人离婚退役金通常只有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而第二款则对如何计算退伍费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进行了规定,该数额与夫妻......


·劳动法加班费要怎样计算
      劳动法加班费要怎样计算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那么受害者会......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医疗期满以后当事人还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就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之所以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比抢夺罪重,主要是因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行为人往往会针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行为,以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目的。此时就......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
      在民法总则中,有一个章节对监护做出了规定。一般来说,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当父母去世时,其他人可以申请充当监护人。作为监护人,要履行责任,确保......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
      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目前对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1、误区一:两岁以上的孩子由同性别的父母抚养针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我国《......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赔偿可以同时进行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赔偿可以同时进行吗?可以同时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诉讼时效分别是怎么样的?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诉讼时效分别是怎么样的?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