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随着我国信贷政策的放宽,很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遇到资金运作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周转,由于现在贷款的手续也相对简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有些时候,提到贷款的时候,还是会和担保相联系,那么,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阶段性担保贷款
  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保证内容主要是:(1)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3)不得将该房屋转卖;(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担保的期限从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时止。阶段性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正确行使抵押权,而且可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责任,银行就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速房产交易完成的速度。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就没有必要一定支付阶段性担保费。
  自然人担保贷款
  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担保人资格要求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担保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担保人的,如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以上就是“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有关贷款以及贷款担保的相关信息,我们建议可以登录本网站特设的相关问题专区进行查询,或者和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财政部门公信力,广宗县财政局......


·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区别包括什么
      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区别包括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


·防卫过当的界限是在哪里
      要是在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过程中,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则此时很容易就演变为防卫过当。虽然正当防卫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但要是......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死刑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死刑辩护?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


·网络诈骗一万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大家遇到的诈骗可能不止一种,
      网络诈骗一万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您遇到的诈骗可能不止一种,其中一种就是网络诈骗,这也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网络诈骗的金额有的大有的小,......


·聘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定义不一样。雇佣合同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


·一、遗嘱名字不对能打赢官司吗?
      一、遗嘱名字不对能打赢官司吗?对打赢官司也是有因难的;遗嘱如果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就侵权部分提出诉讼,其他未侵权部分依然有效。遗嘱如......


·法院判离婚为什么要先调解
      很多夫妻在协议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便把离婚起诉书递到了法院,以为这样就可以顺利的离婚。结果到法院之后发现,离婚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顺利,法官总是会......


·债权人没有借条能要回钱吗
      债权人没有借条能要回钱吗一、没有借条能要回钱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一、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现实中,分开的父母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


·刑事诉讼法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在公民或者都拿我受到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检察院起诉,在案件被受理后,由于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是有时长限制的,故而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