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强险无责任赔付的处理和索赔技巧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任赔付的处理和索赔技巧有哪些?对于交强险有责赔付,大部分车主是比较熟悉的,可是谈到交强险无责任赔付,估计很多人就不甚了解了。虽然交强险无责赔付金额相对较少,但是也是保障受害人权益的一种方式。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无责任赔付的处理和索赔技巧有哪些?下面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交强险无责任赔付的意义所在
  1、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交强险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其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了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无责赔”意在保护弱者利益2、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即使车主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也应当就肇事方的损害进行赔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中也指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无责赔付”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弱者利益而设计的一种制度
  二、交强险无责任赔付的处理和索赔技巧
  
  1、要熟知目前我国法律当前对于无责赔付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调解。要改变以前无责则不赔的旧观念,在调解中进行更为合理的赔付。全责方要争取自己的权利,依据法律要求无责方在其限额内承担本方车上人员或车外其他第三者人员的伤亡损失。无责方也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不要认为调解时不赔偿就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如果调解书达成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旦全责方明白了法律规定完全可以再次主张自己的权利,甚至双方闹上法庭。而且,如果达成的赔偿协议与法律规定相悖,还会给后面的保险理赔带来两难的境地,因为保险公司赔偿不是完全按照调解书来赔偿的,而是必须符合法律和条款的约定。
  2、明白相关法律法规和交强险条款关于无责赔付的金额上限,不多赔,不少赔。现行法律中,对财产损失,由于实行交强险无责赔付的简化机制,因此对于投保了交强险的车主来讲,可以完全不予理会。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来讲,需要自己承担的金额为100元。超过此限额以上的部分,法律规定完全论责赔付,因此无责方不再承担任何赔偿。对于人员伤亡中的医疗费,包括住院伙食补助、后续医疗费和营养费等,交强险的无责赔付限额为1000元,此限额内无责方应全额赔付;对于人员伤亡中的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交强险的无责赔付限额为11000元,此限额内无责方应全额赔付。对于超过人员伤亡无责任限额以上的部分,法律的规定是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由于它是一个可以浮动的范围,因此双方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调解结果或判决结果来决定在商业险三者险中是否赔付或扣减。
  3、一旦发生调解结果与法律规定不
  一致,导致保险公司的赔偿与调解不一致的问题时,当事人双方要积极沟通协商,并主动与各自的保险公司联系,尽量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因为保险公司赔偿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调解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就有两种解决办法:(1)双方与交警队联系,重新出具调解协议,使调解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方便保险公司按章赔付;(2)积极与无责方的保险公司协调,不再重新签订调解协议,而是出具全责方保险公司的赔付资料,首先确认全责方赔付时扣减了无责应赔的部分,然后由无责方出具允许受害人索赔的授权书,由受害人直接索赔,赔款直接由受害人领取,这样也就补足了全责方扣减的部分,从而使问题得到较为简化的解决。实践中,第二种办法更为有效可行,但必须争取到无责方保险公司的支持,客户可据有关规定据理力争。
  4、对于无保险的情况,虽然不涉及保险理赔,但当事人双方也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全责方,如果在调解时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到后面又因对方无交强险和商业险得不到赔偿的话,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大费周折,甚至不得不诉诸法律渠道。综上所述,不管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相关赔偿。交强险无责任赔付是有一定的技巧的,当事人需要熟悉交强险无责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做到不多赔,也不要少赔,在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同时尽到自身的义务。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离婚频繁发生放在我们的身边,而在离婚如今需要走法律程序,主要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抚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现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车辆出险是否有误工费
      车辆出险是否有误工费车出险误工费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追偿误工费,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材料,包括工资单、诊断证......


·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强制执行日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


·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


·外遇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
      外遇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产,是一并处理还是另案处理
      以上情形属追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予合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主张。但对方当事人同意对该请求进行答辩处理的,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予......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本来开发商和购房居民的需求就是属于公平、自愿的一买一卖的关系
      本来开发商和购房居民的需求就是属于公平、自愿的一买一卖的关系,但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可能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纠纷。发生了矛盾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