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寿光市属于我国的山东省潍坊管辖

寿光市属于我国的山东省潍坊管辖,最近寿光市交警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又曝光了一批查处的最新的醉驾案例,可见我国的醉驾入刑并没有真正的将醉驾的这种行为彻底的杜绝,就说在寿光市也因为醉驾发生过一些特大的交通案例的。相信寿光市的绝大多数的市民们,对于寿光醉驾的法律后果应该都是清楚的吧。
  
  2018寿光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寿光市的交警对醉驾在处置的时候不会和全国其他地方有差异的,醉驾入刑在全国都是统一的评判标准。所以当事人要面对的法律后果要从两个方面来区分。因为主要是同时违反了我国的刑法跟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果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来看的话五年之内都不能考驾照了,按照刑法的话是要被拘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
      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1、工伤认定不需要请律师的,自已准备资料申请就可以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


·买并购基金收益的方式
      买并购基金收益的方式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在盈利模式上有七种模式一、“资本重置”获利并购基金可以通过资本注入降低企业负债,即实现资产负债表的......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1、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


·交通肇事最低能判多久?
      交通肇事最低能判多久?交通肇事罪,最低可以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且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否则就没有请求对方履行的权利,更......


·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犯罪分子时常会出现在各大新闻报纸,犯罪现场多多少少会留下一些痕迹,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会提取现场留下的证据,取到这些犯罪现场物件就需要去鉴定。这......


·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就一定会判刑吗?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也不一定会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


·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包括什么在《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证据是作出了详细规定的,其中具体将民事诉讼证据划分为了七种法定形式......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我国对一人进行注册的相关公司叫做个人独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这类企业的负责人在进行相应法人变更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到工商局进......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新员工在入职过了试用期之后就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种保障,当由于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