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关于代理以及《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
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二、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4、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只签字,根本就不需要盖章的,签字就代表着此份合同已经正式的生效了,员工和公司这一方都不需要专门的在合同当中盖章的,可见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的这个问题也是非常的好理解的。第一次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固然小心谨慎为好,但用人单位和社会其实更需要的是懂得在原则的范围之内灵活变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孩子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大家都知道,女性在哺乳期属于特殊时期,我国法律对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也有一定的保护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认为没有必要在持续这......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
·商检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些方面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些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几个方面?民营企业所受到的这种融资约束对其......
·故意伤害罪致死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致死怎么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
·发票开出多久可以认证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处理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及纠纷的类......
·结婚时带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时带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哪几种?
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哪几种?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方面所存在的一个创造,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通常情况下四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死亡的认定为犯罪中止吗
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死亡的认定为犯罪中止吗?若是犯罪中止后,有积极有效的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但是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