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二、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一)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三)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法律、政策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规定的比较多、比较杂,而大多数人对这些法律、政策的适用都不是很清楚,所以遇到该类纠纷时都会觉得很棘手。而是在现实中遇到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而不清楚具体该如何处理的,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珠海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顺应国家的道路建设的宏大目标,在建设的过程中部分土地资源会被当地政府进行征收,并给予土地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诈骗犯补偿损失费吗?
      可以要求诈骗犯补偿损失费吗?可以要求诈骗犯补偿损失费,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


·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孕期职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您都清楚女性的怀孕期间是比较长的,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或许还能继续工作,但越到后面可能就需要向单位请假,然后回家休产假了。这对单位来讲会耽误一些......


·工程质量检测有哪些要求?
      工程质量检测有哪些要求?1.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


·怎样证明对方有婚外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有婚外情行为的,不是必然就会导致夫妻离婚,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都会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从而向法......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几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几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一次,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什么情况下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规定,下列情形下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


·司法鉴定误工期的依据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期间,要去鉴定机构提交材料,并接受医学专家的鉴定,肯定要耽误一定时间。对于上班族来说,耽误工作一天就会被扣一天钱,这种事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