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从几方面入手?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三、哪些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综上所述,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几方面入手,包括看员工是否提供了劳动、是否从单位获取报酬,并接受其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双倍工资,员工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经过认定,情况属实的,单位要补签合同,并承担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一、概念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 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直接关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侵犯名誉权的情况越来越多,当遇到的时候我们......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是怎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抗辩权他是存在着,民法典方面的抗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抗辩权,比如说保证人存在着先诉抗辩权,那么,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


·间接故意杀人怎么处罚,间接故意杀人罪要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司法实践中,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是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间接故意杀人罪,那么间接故意杀人罪要判多少年呢......


·怎么对人身损害赔偿举证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需要对照
      怎么对人身损害赔偿举证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需要对照相应的赔偿项目收集相应的证据,而这恰恰也是解决纠纷,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的关键。那到......


·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因为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孩子抚养权如果要进行变更的话,具备条件可以进行抚......


·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会按等级来进行赔偿吗?
      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会按等级来进行赔偿吗?一、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会按等级来进行赔偿吗?赔偿标准就是按等级来进行计算的;(一)、一级伤残......


·事故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
      事故医疗费可以报销吗?一、事故医疗费可以报销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


·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一、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这属于交通肇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
      在建筑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在整个工程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相关工作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鉴定。那么,您知道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规......


·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词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词是怎样的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